桥梁规范 发表于 前天 09:58

【省级文件】《山西省国省干线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办法(试行)》全文+官方DOC下载

《山西省国省干线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办法(试行)》由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印发,是山西省国省干线公路桥梁养护管理的专门办法,共分总则、桥梁养护管理、桥梁养护工程师、检查与评定等章节。该办法对桥梁检查的分类最为细致(五类检查),并明确「一桥一档」档案要求,实操指向性强。

一、文件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山西省国省干线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机关:山西省交通运输厅
效力层级:省级规范性文件(试行)
公开渠道:山西省人民政府网站「部门规范性文件」专栏

二、核心制度要点
1. 五类桥梁检查体系(第二十至二十四条)★
桥梁检查分为初始检查、日常巡查、经常检查、定期检查和特殊检查五类,确保异常情况、重大问题和安全隐患得以及时发现和有效处置。桥梁管养单位应做好检查记录,及时归档。

[*]初始检查:新建或改建桥梁交付使用后,对桥梁结构及其附属构件的技术状况进行的首次全面检测,其成果是后期桥梁检查和评定工作的基准。初始检查应与交工验收同时进行,最迟不得超过交付使用后1年。
[*]日常巡查:对桥面及其以上部分的桥梁构件、结构异常变位和桥梁安全保护区的日常巡视和目测检查。
[*]经常检查:抵近桥梁结构,对桥面系、上部结构、下部结构和附属设施表观状况进行的周期性检查。汛期前应开展有针对性的检查,汛期应加大经常检查频率。
[*]定期检查:按规定周期对桥梁技术状况进行的系统检查。
[*]特殊检查:出现异常情况或需专门判定时实施。

日常巡查中发现明显缺损和异常、经常检查中发现严重缺损和异常,桥梁管养单位应及时修复。

2. 桥梁养护工程师制度(第十五至十八条)
桥梁养护管理技术工作实行桥梁养护工程师制度。桥梁管养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聘任、设置专职桥梁养护工程师,并保证人员的相对稳定;桥梁管养单位至少设置1名桥梁养护工程师,并配备必要的技术人员协助开展工作;长大桥梁应设置专职桥梁养护工程师。桥梁养护工程师实行定期培训考核制度,经省交通运输厅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3. 「一桥一档」与信息化(第十三至十四条)
桥梁管养单位应按照「一桥一档」要求建立桥梁档案,内容应包括桥梁基本情况、养护巡查检查记录、技术状况、维修加固等以及其他归档制度要求的资料,做到内容完整、更新及时、方便使用。逐步实现桥梁养护技术档案管理、数据库管理、信息化管理的电子化管理。

4. 桥梁结构健康监测(第十二条)
按照「技术先进、经济适用、精准预警」的原则开展桥梁结构健康监测。桥梁管养单位应建立监测体系,保证监测系统的实效性、可靠性和耐久性;应设置专人或委托专业机构对长大桥梁结构状态和各类外部荷载作用下的响应情况进行监测,结合监测结果定期分析长大桥梁的养护管理和安全运行情况。

5. 配套管理办法引用(第九至十一条)
桥梁日常养护管理、养护工程计划严格按照《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国省干线公路养护管理办法(试行)》(晋交路网发〔2022〕213号)执行;桥梁养护工程实施和管理按照《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试行)》(晋交路网发〔2020〕258号)、《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国省干线公路预防养护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晋交路网发〔2022〕214号)执行。

三、参考价值
该办法的「初始检查最迟不超过交付使用后1年」与交通运输部《公路桥涵养护规范》(JTG 5120—2021)的要求一致,可作为桥梁接管阶段资料交接的时间节点依据;五类检查体系的划分比部分省份的三类划分更细致,便于管养单位在作业指导书中直接对应落地。

四、附件下载
本楼附件为山西省人民政府网站提供的《山西省国省干线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办法(试行)》DOC正式文本(约46KB),可直接下载保存。


▶ 来源:山西省人民政府网站 · 部门规范性文件(www.shanxi.gov.cn)/山西省交通运输厅
▶ 原文标题: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国省干线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原文链接:https://www.shanxi.gov.cn/zcwjk/bmgfxwj/202411/t20241128_9712065.shtml
▶ 转载时间:2026-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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