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下空间|佛山:公路和城市道路桥梁桥下空间管理利用办法延长至2028年
关于延长《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公路和城市道路桥梁桥下空间管理利用办法的通知》有效期的政策解读发布单位:本网 发布时间:2026-09-14 09:47
一、出台背景
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佛山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我局对《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公路和城市道路桥梁桥下空间管理利用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21〕13号)(以下简称《桥下空间管理利用办法》)进行了评估。
经评估,《桥下空间管理利用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所制定,符合立法精神和地方政府部门管理所需。《桥下空间管理利用办法》共13条,立足佛山实际,确立桥下空间“安全第一、公益优先、属地管理、合理利用、兼顾现状、整体协调”原则,契合城市精细化管理与空间活化利用需求。实施期间,有效规范桥下空间无序占用、安全隐患突出等问题,推动桥下闲置空间转化为城市绿化、城市管理设施、公共交通设施、便民休闲设施等用途,提升城市品质与公共服务能力。办法明确部门职责和利用流程、平衡各方权益,兼顾安全管控与便民利民,可操作性强、社会认可度高。《桥下空间管理利用办法》从2021年10月10日起实施,原有效期至2026年10月9日,经评估可延长有效期。
二、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
三、主要内容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公路和城市道路桥梁桥下空间管理利用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21〕13号)的有效期延长至2028年10月9日。在继续施行期间,文件如有修改或废止,以新修改文件公布或废止的通知为准。
▶ 来源:佛山市交通运输局
▶ 原文标题:关于延长《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公路和城市道路桥梁桥下空间管理利用办法的通知》有效期的政策解读
▶ 原文链接:https://jtys.foshan.gov.cn/zwgk/zcjd/content/post_7306110.html
▶ 转载时间:2026-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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